2022-11-11 11:39:57 来源:平原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2〕2号)及德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21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原有岗位上岗人员退出情况,现计划补充招录一批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或农村残疾人亲属(农村残疾人亲属仅限村残协专职委员岗位);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允许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超70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是企业股东的人员;
2.在单位在职参保人员;
3.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
4.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等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其中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要经过乡镇(街道)研究通过报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情况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6.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原有岗位
补充招录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2022年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2022年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备案表》(附件4)。注:备案表仅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提供;
(2)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其中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火化或户籍注销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日 。
3.资格审查: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民主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村居组织党员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召开会议确定人员。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村居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审核备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附件5)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由其所在村居与其签订劳务协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具体情形参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六)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信息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测评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平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534-4211601
附件1:2022年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原有岗位补充招录人员计划表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标题:2022年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原有岗位补充招录人员公告(第七批)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0673499/n30731290/c77213200/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