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6 14:59:46 来源:禹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德公岗〔2024〕1号)、《关于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运行的通知》(德公岗〔2023〕2号)、德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215号)、《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上岗,现对我市2024年开发的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328名(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安置范围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二)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4、全日制在校学生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6、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
三、补贴待遇
四好公路养护岗:450元/月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岗位的出勤天数等实际情况确定。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周六、周天除外),岗位未录用满的情况下,本次招聘年度内长期有效。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岗位所在村登记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清退机制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其解除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 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 )研究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六、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名咨询电话:
交通局:0534-8316292
监督电话:
人社局:0534-722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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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禹城市2024年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chengshi.gov.cn/n57388147/n57394155/c8951801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