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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东泰安市东平县斑鸠店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37人公告

2025-10-16 14:05:02 来源:东平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着力提高乡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泰安市关于下达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泰人社字〔2025〕9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37个岗位,主要设置环湖生态防护带管理员、农村幸福院管理服务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2.担任企业法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投资人及担任企业其他职务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

3.财政供养人员;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失信人员;

5.户籍所在地非本省人员;

6.已享受过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累计满三年的;

7.无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人;

8.其他不宜安置的情形。

三、招聘对象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填写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公益性岗位备案表,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斑鸠店镇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在报名时,若未如实说明亲属关系,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公益性岗位备案表,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根据身体情况,可适当放宽到69周岁。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上限为每人8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报名申请: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或村(社区)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2.报名地点:斑鸠店镇便民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0538-5358736

4.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人员类别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证明、低保证明、残疾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报名时,填写《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公益性岗位备案表》(见附件2),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斑鸠店镇统一填写《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公益性岗位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

(二)审核公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7日。

1.报名公告:申请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岗位所在地的村(社区)党组织在村(社区)公开栏张榜《XX村拟安置人员名单公告》(见附件4),有异议的应在3日内向村(社区)党组织反映,村(社区)党组织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日内处理。申请人名单一经修改应重新张榜公告。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斑鸠店镇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将人员报名申请录入到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并依托平台进行人员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讲明理由,不予受理。

2.民主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辖区通过复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村(社区)党组织根据个人申请、岗位数量和安置对象要求,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3.公开公示:村(社区)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报斑鸠店镇审核同意后,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并张榜《XX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见附件5)。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期满后,斑鸠店镇进行汇总,由斑鸠店镇统一填写《东平县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汇总表》(见附件6),斑鸠店镇组织拟安置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7),统一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三)培训上岗: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31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安置人员,由斑鸠店镇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协议后,围绕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岗位工作等要求,组织全部拟安置人员进行免费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通知拟安置人员上岗工作。

六、聘用管理

(一)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斑鸠店镇分类制定城乡公益性岗位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的、未达到劳务标准的、出勤不够的、出工不出力的,按比例扣发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

1.自然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形。

2.人员清退。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事项

(一)斑鸠店镇建立健全城乡公益性岗位投诉举报核查机制,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倾听群众诉求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定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斑鸠店镇通过村(社区)公开栏、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点击下载>>>

1.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

2.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公益性岗位备案表

3.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公益性岗位备案汇总表

4.XX村拟安置人员名单公告

5.XX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6.东平县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汇总表

7.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登记表

斑鸠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原标题:斑鸠店镇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ping.gov.cn/art/2025/10/15/art_174076_10356983.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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