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12:06:00 来源:
为解决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下午17时截止。
2、报名地点: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人防大楼B区,304室)。咨询电话:。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明光市就业失业登记证、3张2寸近期同底照片。
四、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市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考察事宜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不进行考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试。
2、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考试费用在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3、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如因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不进行考试,直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因报名人数超过2人的,进行考试,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