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12:06:00 来源: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研究聘用,在中心办公室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凡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聘用很长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参照明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执行,基本工资不低于1800元(包括公益性补助),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
八、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原标题: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明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