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 16:04:09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岗位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基层公共就业、社会保证、劳动监察、创业指导等工作。计划招聘25名。被录取人员具体岗位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设置的岗位从到低分由本人自主选择。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具有灌云户籍就业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下列材料之一: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很低生活保证的证明和《灌云县城乡居民很低生活保证证》、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证明(由所在社区或所在村出具,并由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服务中心确认盖章)。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2楼大厅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