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5 10:51:42 来源: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集中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全面完成2015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目标,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人社就业[2014]1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1]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益性岗位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主要包括:
(一)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岗位;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所需岗位;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岗位;
(四)城镇交通秩序协助管理岗位和城镇街道、社区社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岗位;
(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开发的其他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015年全县计划招收公益性岗位254个。
二、招聘条件
(一)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
(二)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地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三)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很低生活保证家庭中的“4050”人员;
(四)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
(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
(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已享受过三年就业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公布招聘信息。8月3日至8月5日,通过电视台、内乡亲民网、内乡政府网及人社局电子屏幕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8月6日至8月7日,就业困难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其中户口簿要包含家庭所有成员);高校毕业生需持未就业证明、内乡籍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统一到县人社局失业职工管理股进行登记报名,报名人员一人一岗,不能多报。
(四)资格审查。由失业职工管理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录用办法
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本单位岗位需求实际选择录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的,由失业职工管理股开具录用人员通知书,录用人员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报人社局失业职工管理股备案。
五、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内容包括: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公示;
(二)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