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14:47:01 来源:
(三)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经资格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1.面试时间:2015年9月7日
2.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
3.成绩公示: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1日,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四)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拟聘用人员安排体检,体检项目由用人单位确定。
(五)聘用
用人单位将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报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经县人社局同意后按政策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合同报县就业局及县劳动监察大队备案。
(六)建立档案
县就业局负责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管理方式、合同期限
(一)管理方式: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二)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自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六、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严格按照县政府会议纪要及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关于201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麻人社通〔2015〕63号)文件执行。新聘用安置的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劳动合同期限很长不超过三年(除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至退休之外),享受超过三年的,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求继续聘用的,所需经费全部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截止2015年6月16日,曾聘用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3年的,此次仍继续聘用安置的,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严格按照(麻人社通〔2015〕63号)文件执行。
本次招聘咨询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麻江县公益性岗位需求统计表(第二批) | ||||||||
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及人数 | 备注 | |||||
劳动保证协管员 | 保洁 | 门卫 | 驾驶员 | 后勤 | 合计 | |||
1 | 麻江中学 | 1 | 1 | |||||
2 | 向阳小学 | 1 | 1 | |||||
3 | 第二中学 | 1 | 1 | |||||
4 | 国土局 | 2 | 2 | |||||
5 | 县医院 | 3 | 3 | |||||
6 | 县纪委 | 1 | 1 | |||||
7 | 宣威镇政府 | 2 | 2 | |||||
8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 1 | 1 | |||||
9 | 妇保所 | 1 | 1 | 2 | ||||
10 | 政务服务中心 | 1 | 1 | |||||
11 | 财政局 | 1 | 1 | |||||
12 | 社保局 | 2 | 2 | 1、40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凭;2、熟悉电脑操作。 | ||||
13 | 医保中心 | 1 | 1 | 1、35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凭,2、熟悉电脑操作。 | ||||
14 | 住建局 | 1 | 1 | |||||
15 | 公安局 | 2 | 2 | |||||
合计 | 3 | 5 | 3 | 2 | 6 | 22 |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