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1 13:04:45 来源: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市财政局《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包人社办发〔2015〕4号)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切实做好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财政部门要按照《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包人社办发〔2015〕4号)要求,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充分挖掘就业服务、社会保证、社区工作等基层公共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劳动保证平台服务。
二、招募对象及方式
(一)招募对象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具有包头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2012年、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具有包头市户籍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等基层服务工作;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目前正在公益性岗位或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中服务的人员、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的人员以及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三)招募人数
2015年全市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700名。
(四)招募办法
1.报名方式及时间
8月31日起至9月9日,符合招募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在报名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 9月11日前将汇总名单报市就业服务局。
报名的考生应密切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包头就业创业网(),根据网上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及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人员
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包头就业创业网上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