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3 09:27:07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考试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甘洛县司法局基层管理股(政府行政办公楼4楼414室)。联系人:木乃曲布 ,联系电话:。
3.报名手续:报名时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相应核减指标。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社区矫正工作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从总成绩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由县司法局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5.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甘洛政务网、甘洛电视台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甘洛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临时工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甘洛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甘洛县司法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甘洛县司法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