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16:37:50 来源: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6年我市共计划补录基层特定岗位164个。其中:市本级46个,岗位代码08001;琅琊区9个,岗位代码08002;南谯区7个,岗位代码08003;来安县7个,岗位代码08004;全椒县12个,岗位代码08005;定远县25个,岗位代码08006;凤阳县22个,岗位代码08007;明光市27个,岗位代码08008;天长市9个,岗位代码08009。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月8日至9月1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缴费。同时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10月22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滁州市设立考区。
(三)12月20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8日至9月12日,上午时间8:00-11:30,下午时间:15:00-17:30。
(二)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2016年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务必于2016年10月18日至1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9月18日至9月19日期间,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报名地点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