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17:26:00 来源:
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现将2016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6年我市共计划补录146名,其中,埇桥区76名、砀山县17名、萧县14名、灵璧县26名、泗县9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名。具体岗位由市和各地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8月22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9月10日,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宿州市,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9月19日—11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9:00至8月29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6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24小时内可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