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17:14:53 来源: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业务能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通过考察人员与郑州市现代人才测评与考试研究院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与郑州市现代人才测评与考试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持介绍信到工作岗位报到。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郑州市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确定,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三)职称按照河南省、郑州市的相关规定评定,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研究院根据岗位状况和评审意见予以聘任。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