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3 18:49:21 来源: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如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成绩;如不进行笔试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派遣制用工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递补、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人员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派遣至高新区交警大队工作,由高新区交警大队统一管理和调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派遣制用工执法辅助岗位标准执行。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高新区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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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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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