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30 11:06:22 来源:潜江人事考试网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各项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60%。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三)总成绩在潜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市统计局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