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5 12:09:53 来源:博湖党政信息网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巴州招聘视频监看和巡逻防控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执行。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政审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部门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的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政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面向社会公示没有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鉴证。新聘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