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17:20:08 来源:洛阳人才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吸毒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6、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妇女;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8、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一)公告
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31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日(每日9:00-11:30;13:00-16: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东路45号,洛阳市教育局东50米)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