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16:41:34 来源: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各镇(场)残联办公所在地(咨询电话:县残联)。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属亲属报名的,提供所属村(居)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各镇(场)要积极推荐本镇(场)残疾人专职委员应聘人员。
经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由县残疾人联合会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的相关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一题目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务工作由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用书)。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依各选聘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由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