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3 13:56:39 来源: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6〕49号)和《溧阳市精准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年)》溧委发〔2016〕36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在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市28名
二、聘用对象
1.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本市户籍(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特困职工证》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
(4)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指残疾人家庭的,即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的;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11月6日~11月7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1月20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11月26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组织面试、考核。
5.组织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