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6 09:39:47 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4名。其中:公主岭市218名、双辽市233名、梨树县102名、伊通县324名、四平市铁东区13名、辽河农垦区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1998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11月1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