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10:51:25 来源: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6日18:00。初审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申请批准后,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四)报名的人员须登陆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补充公告,请及时关注。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六、笔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补充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
(三)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二代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七、资格复审
(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如达不到3∶1面试比例,经申请批准后,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