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3 20:17:29 来源: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效缓解乡镇机关人才紧缺、不适应当前扶贫工作需要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全区“扶贫攻坚”服务水平,现参照省市“政府购岗”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6年,全区9个乡镇购买“扶贫服务岗位”3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2年(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及毕业年度离校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2、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扶贫攻坚”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3、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三、招聘原则: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区“政府购岗”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于2016年11月 25日在驿城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及驻马店人才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6—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风光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北角)。
2、资格审查与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区“政府购岗”办公室组织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需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报名时需现场填写《2016年驿城区扶贫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2日8:00- 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