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17:01:35 来源: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因工作需要,城口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城口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城口县辖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法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国家认可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4日至1997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计算机中文录入50字/分钟及以上且正确率不低于900‰;若合格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则中文录入降为49字/分钟且正确率不低于900‰,以此类推,直至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为止。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⑦在读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⑧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为8名,其中书记员7名,计算机工作人员1名(限计算机类专业)。男女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