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17:10:54 来源:乐亭县就业服务局
2016河北唐山市乐亭县公益性岗位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15]27号)和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唐财社[2012]2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用工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帮扶人员20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乐亭县户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经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大龄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
(四)未享受过用人单位吸纳(含公益性岗位帮扶)扶持政策;
(五)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无劳动争议,招用后能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1人,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