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17:10:54 来源:乐亭县就业服务局
四、上岗待遇及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上岗时间为2017年1月。用人单位为录用人员按月发放工资,月工资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扶持政策期满终止聘用合同,退出公益性岗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退出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录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乐亭县201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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