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9 20:14:23 来源:长顺县人民政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共5天)。
2.报名地点:长顺县人民法院(城南新区城南大道)六楼政工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登录长顺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简历,并带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彩色1寸证件照2张到长顺县人民法院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同意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技能测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操作测试。操作测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由长顺县人民法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