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4 19:38:51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神,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原则按照50%面向社会、50%面向原“四大员”中的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的比例公开招聘。
二、岗位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6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2.具有我区户籍;3.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4.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5.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岗位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拟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招聘的街道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保持一致,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2600元/月。
四、工作职责
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工作服务站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4日-12月22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12月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符合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现场报名,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资格初审后汇总上报至区就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