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20:46:41 来源:贵州教育网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花溪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信息。
五、笔试(占总成绩60%)
报考人员须进行综合知识及计算机操作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花溪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信息。
1、笔试,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OFFICE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六、面试(占总成绩40%) 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请关注花溪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信息。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待定,请关注花溪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信息。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实施。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院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经本院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