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20:46:41 来源:贵州教育网
九、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2个月。
十、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
2、正式工资: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月薪不低于2500元。
3、其他福利待遇:各种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十二、未尽事宜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 监督电话:0851——
特此公告
原标题: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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