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3 18:01:24 来源: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2013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4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开发区)基层站所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南昌县户籍(含入学前系南昌县户籍)2011年至2016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3日之后出生)。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6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证书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的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考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6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
①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2份;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
③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缴纳考试费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