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公益岗

400-6300-999

2850807784

考试公告 考试快讯 报考指导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面试通知

行测 申论 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 时政热点

往年试题 模拟试题

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犯罪主体概述

2016-12-09 11:58:42 来源:

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公益岗考试。

(一)概念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任何犯罪行为,都是一定的犯罪主体实施的,没有犯罪主体,就不可能发生应受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从而就不会有犯罪。所以,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

(二)种类

犯罪主体包括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前者称自然人犯罪主体,后者称单位犯罪主体。

编辑推荐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社会规律和人的活动

编辑推荐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编辑推荐 公共基础知识:《毛泽东思想概论》易错点集锦

温馨提示:公益岗考试交流QQ群:421174571可以和更多考友交流、获取更多备考资料、视频课等资料哦~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gygoffcn",来关注公益性岗位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小编进行提问,还有很多备考资料和习题可以领取!
>>点击进入:公益岗网站手机页面

公告预约

*姓名

*电话

QQ

*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