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1 11:43:56 来源:合肥环境保护局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人才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解聘。
(八)薪酬待遇
参照合肥市标准,按照高新区现有协理员待遇执行。
四、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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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原标题:合肥高新区环保协理员招聘公告
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