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13:45:46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网
2、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名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要求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文)答题,满分100分,笔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及写作、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宗教政策、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相关的政策理论。
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两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在总成绩上加5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面试。笔试后,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成绩出现并列,则按并列成绩扩大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报考者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人际交往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进行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通知。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按拟录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录取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行录取,即笔试、面试和体检均达到市委组织部招聘社区工作者基本条件的。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进口”关,整个考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乌苏市委组织部)
(乌苏市人社局)
(乌苏市纪检委)
人社局联系人:柳 强
余永群 杨雪英
联系电话:
原标题:乌苏市公开招聘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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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