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11:20:14 来源: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珠海市振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珠海市振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投诉监督电话:(珠海市振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政事务办公室)、(珠海市振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按要求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的。
(三)在职人员应聘,应征求原工作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而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原标题:珠海市振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的公告
珠海市振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