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3 10:09:18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网
九、递补
1、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
(4)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
(5)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我办确定聘用人选后,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者正式录用,表现良好者不予录用,是否录用由我办决定,应聘人员无条件服从;试用期满不予录用者,其与我办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条件且自然解除。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县山调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龙门县山调办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龙门县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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