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3 11:37:37 来源:临沂就业网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2、笔试: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本岗位相关的知识;报名人数不超过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调剂聘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
4、考察: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报名人员的政审考察。
5、公示:考察结束后,在“临沂就业网”上公示对拟招聘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上岗。
六、工作期限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应提升就业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公益性岗位的期限为,除自首次上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纪律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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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临沂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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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