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10:46:18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11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民政局三楼304会议室(政务新区)。咨询电话:(报名期间使用)。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写的《凤阳县公益性公墓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应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分数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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