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21:23:12 来源:嘉祥县人民政府
五、岗位待遇和工作期限
(一)岗位待遇:1、岗位报酬: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017年,1470元/人/月);2、军龄补贴:按其服兵役年限每年20元标准每月给予军龄补贴;3、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和规定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二)工作期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对受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六、报名、资格审查和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到原系统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嘉祥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报名表从嘉祥县政府网()上下载。各相关系统单位具体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宣传解释工作,退役士兵所在系统单位政工科指导填写报名登记表,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安置办公室(两份)。县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符合条件人员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8:30至11月29日17:00。
(二)选岗录用
本次选岗按退役士兵填报志愿确定岗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量的,直接录用,用人单位资格审核后,办理录用手续。
对报名人数超出岗位数量的,通过摇号确定岗位,采取摇号的方式按顺序号确定岗位人选,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选岗不人员,服从调剂分配的,可在空缺岗位中依顺序号再次选择岗位。
选岗时间: 2017年11月30日8:30至11月30日17:00。
选岗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
本次选岗录用,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民政、人社部门共同登记、汇总,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并对结果公证。
(三)公示
经选岗拟录用人员,在嘉祥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近期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政审、体检及手续办理
录用人员的政审、体检及手续办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咨询电话:(民政局)、(人社局)
原标题:2017年嘉祥县第三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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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济宁三力公交集团退役士兵公交车驾驶员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doc
嘉祥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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