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9 19:23:01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阳区水务局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计算,聘用时间为一年。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能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十二、报到与培训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前进行岗前培训。
十三、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监督电话:。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实操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原标题:惠阳区水务局补招1名惠州机场乌塘排涝站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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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水务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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