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11:38:30 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重点工程管理局会同人才交流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7年12月22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市政、房建建筑基础知识。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加分因素
1、具有市政、房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的在笔试得分基础上加10分;具有施工员、监理员、质检员证书的在笔试得分基础上加5分;取得二项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不重复累计加分。
2、具有市政、房建施工现场工作经验满2年的在笔试得分基础上加2分, 2年以上(不含2年)的加5分。此项加分由所在单位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和所在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现场施工管理、监理的相关材料等为依据。
八、录取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笔试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可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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