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15:10:43 来源: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神湾镇组织人事部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神湾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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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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