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1:38:16 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寿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九、待遇
按照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合同期限三年,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另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十、有关事宜
(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人社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咨询电话: (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上述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7年寿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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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