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2 17:06:42 来源: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考试及体检政审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人民警察职位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政审。对招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有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热爱公安工作、品行不端、有前科劣迹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4、其他。复转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聘用
1、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工作表现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解聘或续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参照现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原标题:抚远市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交通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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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考试信息
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远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