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2 14:13:18 来源:诸城市人民政府网
(七)集中公示。
选岗工作结束后,对个人得分及选岗情况在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诸城和诸城市信息港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1月31日。
(八)报到上岗。
2018年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拟聘用的政府安置工作单位后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到民政局一楼大厅开具报到证,拟聘用的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到人社局二号厅开具报到证。
所有拟聘用人员2018年2月2日至2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三、聘用待遇
从上岗之日起,公益性岗位工资每月2000元;军龄补贴每满一年每月2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自上岗之日起,每干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校园保安岗位由用人单位每月增发补贴200元;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四、人员管理
(一)市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用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二)凡符合这次公益性岗位选岗条件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一经选岗但不按时到岗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手续的,同样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此前经市人社局、民政局已确认的公益性岗位且在岗人员,这次不能再选岗。
(四)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安排工作岗位,并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
1、严格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按时分别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并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格岗位培训。用人单位要严格实施岗前培训制度,加强对聘用人员在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就业技能。
3、严格考核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聘用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对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咨询电话:
民政局(政府安置工作单位后下岗失业退役士兵):
人社局(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
原标题:诸城市2018年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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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退役士兵安置
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