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0 16:59:05 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
六、聘用
招考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工作岗位,并在光泽县委政法委公示栏和光泽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日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县委政法委(防范办)统一分配安排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排的乡(镇)报到,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空缺岗位。
七、后续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为编外性质,由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国有)办理派遣相关手续,人事关系由福建省南平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管理,日常委托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委政法委(防范办)和乡镇党委、政府指导。
2.每半年和年终,县委政法委(防范办)将协同乡(镇)对反邪教协理员进行2次综合性考核,对履职不到位、不能发挥作用、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八、待遇
应聘者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使用,由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按有关规定与受聘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聘用期间按每人每年3.5万元落实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
九、纪律要求
聘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光泽县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中共光泽县委政法委关于招聘乡(镇)反邪教协理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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