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18:25:02 来源:
(四)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所有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市政府网()统一公布。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下载《昌吉市教育系统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填写、盖章后交至昌吉市教育局二楼人事科办公室。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昌吉市政府网()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分配及聘用
1、公示期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招聘的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在编制管理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每月7200元(按本科学历测算),保育员、保健医、财务人员工资待遇每月6600元(按本科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维稳津贴、五险一金中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过昌吉市政府网()进行公布,所有事宜以此为准。本简章相关事宜由昌吉市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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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昌吉市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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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