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4 23:30:23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募(聘请)单位具体负责,指定专人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材料,按照《需求表》填写《纳雍县2018年面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定向招募(聘请)编外人员报名登记名册》(附件2)。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自行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内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自行确定。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9:00 — 11:00。
笔试地点:各乡镇(街道)自行确定。
报名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招募(聘请)乡镇(街道)进行张贴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问答面试方式进行。
2.报名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自行确定。
同一职位人员笔试或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未参加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由各招募(聘请)单位商县卫计局确定,在3月20日前全部完成。体检根据职位招募(聘请)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七、公示和招募(聘请)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募(聘请)人员,在招募(聘请)乡镇(街道)进行为期5天拟招募(聘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募(聘请)的,取消招募(聘请)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聘请),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聘请)。
(二)招募(聘请)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聘请)的,由县扶贫办签字确认是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后,报纳雍县就业局备案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招募(聘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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