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18:19:09 来源: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面试、体检及其他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名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联系人:小郑。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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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