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6 10:57:09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四)面试
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高新区(新市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6年;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自聘用通知下发15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高新区(新市区)区级组织的招录(聘)考试。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新市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六、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职位要求与公开招聘人员的条件不符,可以出现职位空缺。
原标题:高新区(新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恐维稳指挥部招聘政府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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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恐维稳指挥部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docx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xlsx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