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5 10:05:22 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㈡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宜城市人事考试院综合科(详细地址:宜城市北街25号宜城市原人事局三楼,联系人:谭,联系电话:)。
3、资格审查资料:
(1)《2018年宜城市扶贫办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一式两份。
(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市扶贫办和市人事考试院共同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㈢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具体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审核拟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在宜城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按此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㈤公示: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选聘资格。
㈥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选聘人员报市编办办理编制实名制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度宜城市扶贫办面向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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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宜城市扶贫办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未公布)
2.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未公布)
宜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